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僅需要堅定的決心、堅強的領導和果斷的措施,同樣也需要寬廣的胸懷、高度的智慧和正確的道路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并將之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一全新政治理念,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fā)展規(guī)律有了新的認識,是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重要創(chuàng)新。
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是規(guī)范社會權力運行和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其現代化是社會政治經濟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現代化的重要表征。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與增強國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
中國能在社會基本穩(wěn)定的前提下保持經濟的長期發(fā)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國治理改革的成功。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進入一個新的發(fā)展階段,我們在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方面,正面臨諸多新的嚴峻挑戰(zhàn)。如果不采取突破性的改革舉措解決國家治理中存在的緊迫問題,那么我們目前局部存在的治理危機有可能轉變?yōu)槿娴膱?zhí)政危機。而化解治理危機的根本途徑,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氣,沿著民主法治的道路,堅定地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
治理體制的改革屬于政治改革的范疇,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解放思想尤其重要!稕Q定》指出,“實踐發(fā)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只要是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新觀念和新實踐,都值得重視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縛社會政治進步的體制機制都應當破除。
加強頂層設計,從戰(zhàn)略上謀劃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應加強對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戰(zhàn)略研究,分階段制定國家治理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和任務表。一方面,要站在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門和地區(qū)利益,進行全局性的統(tǒng)籌規(guī)劃,掙脫既得利益的束縛;另一方面,既不能“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也不能草率從事,應當廣泛討論,從長計議,避免短期行為。此外,還應注重總結地方治理改革創(chuàng)新經驗,及時將優(yōu)秀的地方治理創(chuàng)新做法上升為國家制度。同時,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學習借鑒國外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先進經驗。
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最重要的還是體制機制的現代化和人的現代化。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質,可以制約治理者的濫權和失職。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創(chuàng)新,既有“破”又有“立”。一方面,要像全會《決定》所說的那樣,“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另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會治理制度。良好的國家治理,制度是決定性的,但治理者的素質也至關重要。三中全會《決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觀念”列為改革的重要任務,可謂切中要害。
《決定》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tǒng)完備、科學規(guī)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在7年內要初步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其艱巨性可想而知。實現這項艱巨的戰(zhàn)略任務,不僅需要堅定的決心、堅強的領導和果斷的措施,同樣也需要寬廣的胸懷、高度的智慧和正確的道路。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必須超越任何組織和群體的局部利益,而以中華民族和全體人民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為著眼點;不僅要集中全黨的智慧,還要集中全國人民的智慧;不僅要有政治精英的參與,也要有普通民眾的參與;不僅要依靠黨組織強大的政治動員能力,更要嚴格遵循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科學執(zhí)政的基本方略。
(作者為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 人民日報 》( 2013年12月11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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