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26~30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原則通過了《關於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yè)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對《初步方案》,全會建議國務院在今后5年或較長一些時間內,根據嚴格控制物價上漲的要求,並考慮各方面的實際可能逐步地、穩(wěn)定地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