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20日在北京舉行,全會決定,1987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開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全會討論並通過了《中央委員會向黨的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一致決定將這兩個文件提請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全會討論並原則同意《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決定將這個文件的主要內(nèi)容寫入中央委員會向中共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全會確認1987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關於接受胡耀邦辭去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和推選趙紫陽代理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決定。全會還確認198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撤銷沈圖中央委員職務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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