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15:42 來源:云南日報 手機看新聞
細細研讀黨的十八大報告,20多次提及的“公平正義”,進一步強調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以及在推動經濟、教育、分配、社會保障等細節(jié)方面提出推動“公平”建設的努力,都明確表達出我們黨讓公平正義之光普照神州大地的堅定信念。
想起了2010年全國兩會上,溫家寶總理一句“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溫暖了十幾億中國人。人們對于公平正義,就像企盼陽光那樣,企盼著一種生命的必需。
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進步的基石,更是貫穿和諧社會各個層面的核心價值理念。社會公平正義,人民群眾的各項權利才能得到保證,各種訴求才能有效表達,人們也才能充分感受到生存的價值和尊嚴。反之,缺乏公平正義的社會,必然缺乏規(guī)則和秩序,那就不可能迎來穩(wěn)定和安寧,和諧社會建設也將成為泡影。
當下,改革進入“深水期”,社會迎來“轉型期”,權利意識的覺醒,社會矛盾的凸顯,利益結構的調整,對公平正義的企盼,是那樣前所未有的強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道重要考題。在這樣的形勢之下來推動“公平正義”,無疑是順民心、合民意之舉。
讓公平正義之光普照神州大地,我們必須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統(tǒng)領全局,破除那些影響公平正義的體制機制障礙,努力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各項訴求。
公平是社會和諧的基礎,正義是社會進步的保證,公平正義的背后,都是大寫的民生。